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湖北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的规定,现将我局于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准予的黄冈市桦晟缝纫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的税务行政许可予以公告: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人:黄冈市桦晟缝纫设备有限公司: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事项:1.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2.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税务行政许可批准机关:黄冈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批准文件及字号: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黄国税开许准字[2009]第(003)号]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时间: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税务行政许可批准时间: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